【行業資訊】《汽車銷售管理辦法》表面被稱廢紙,實則暗流涌動!
7月1日,久久難產的新版《汽車銷售管理辦法》終于如期實行。雖然時隔12年再見新規,而且對汽車銷售服務過程中各個環節都進行了細致規范,但無論汽車廠商,還是經銷商,都并不買賬,甚至被業界稱為不是辦法的“辦法”。
按照官方解讀,《辦法》推進了打破品牌授權銷售單一體制等改革。新政落地后,銷售汽車不再必須汽車品牌商授權,允許授權銷售和非授權銷售兩種模式并行,推進多樣化銷售模式。也就是說,無論是國美、蘇寧,還是華潤萬家,現在都可以賣汽車了。不過,這樣設計下的“汽車大賣場”似乎并沒有讓理想變成現實。
經銷商反映新政“不接地氣”
新政最大的亮點在于打破了單一的品牌授權,但大多數經銷商認為,在實際操作層面,新政對市場并沒有真正的指導意義。
“基本上沒有一家經銷商,會去做別家的二級代理的。原因在于,授權場所是要求品牌專營的,也就是說,沒有品牌授權的經銷商即使可以從二級市場拿到其他品牌的車,也是不能放到目前品牌的店里銷售的。而且,得不到廠家的授權,就意味著得不到廠家的支持、返點,售后的技術、設備,什么都沒有,你還是什么也做不了。所以,在汽車行業,不要看到一條規則實施就感覺好像會有什么改變,實際上遠沒有如此簡單。”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某品牌汽車經銷商對時代周報記者說道。
事實上,對汽車經銷商來說,更糟糕的情況是,一旦開始銷售其他品牌,原來經營的汽車品牌廠商就不會再給經銷商更多的政策支持,這樣原來的品牌銷售也會受到影響。
此外,新政還規定,供應商不得規定經銷商的整車、配件庫存品種或數量,或者規定汽車銷售數量,以及搭售未訂購的汽車、配件及其他商品。但是,新政還強調,雙方在簽署授權合同或合同延期時就上述內容書面達成一致的除外。這樣看來,僅憑一紙文件,就想扭轉廠商之間懸殊的地位,也只不過是一種誤讀。
消費者感到新政“不太管用”
對于消費者來說,今后可以從非授權渠道購車,價格也許會更便宜,然而售后保障卻會成為更難的一道題目。按照新政規定,經銷商出售未經供應商授權銷售的汽車或者未經境外汽車生產企業授權銷售的進口汽車,應當以書面形式向消費者作出提醒和說明,并書面告知向消費者承擔相關責任的主體。
然而,消費者在購車時一定要檢查經銷商的各種資質,比如是否為某品牌、某車型的授權經銷商。因此有分析指出,此時經銷商出示的一頁紙,消費者或可能為此而“跑斷腿”。
此外,授權經銷商的產品三包、質量、服務等問題,可以通過向廠家投訴去解決,而未獲得授權的經銷商,出現這些問題時,就將由經銷商自己來承擔。消費者需要明確車輛的責任歸屬,以及遇到問題向誰去追責。
特別是消費者最關心的“三包”問題,新政明確說明,售后服務商應當向消費者明示售后服務的技術、質量和服務規范。其實,所有在國內生產的車型,都有相應的售后服務承諾,“三包”法規規定,誰銷售的車,誰有義務做好售后服務。但是,弱經銷商沒有得到品牌商的授權,售后維修的權責又將產生混亂。有消費者認為,這樣含混不清的新政是不太管用的。
還有,由于整車廠家對原廠配件的高度壟斷,過去車主在維修時想要購買原廠配件,就只能到4S店,新政規劃的愿景是,讓車主通過其他社會汽車維修廠等途徑購買到品牌汽車的原廠配件。但是,這并不是強制規定的,而是市場的自我調節,消費者到底能不能得到實惠,目前仍有待觀察。
業內人士建議加重處罰
有業內人士表示,當下4S店的立足之本主要是廠家品牌的背書以及保修服務,現在商務部的新規打破這種品牌授權銷售單一的體制之后,行業的變革將會迎來陣痛。“你覺得哪個品牌愿意在自家旗下的4S店內銷售別的產品呢?所以,完全可以想象,絕大多數品牌都會在內部暗地里阻止這樣的事情發生。退一步說,就算某些品牌讓多品牌銷售政策在自家店里落地了,問題是,不同品牌之間的保修、保養等機制是不一樣的,日后的維修保養認責會成為一個很大的麻煩。”上述人士稱。
同時,上述人士還表示,在現有機制下,4S店的大部分利潤已經不能靠純粹的銷售行為來獲取,而沒有了品牌在背后的資金以及技術上的支持,經銷商在利潤方面的保障將如何獲得等都是非常現實的問題,所以,即便新政在極力傾斜經銷商,經銷商也是不敢造次的。
此外,還有消費者表示,新政的處罰力度過于寬松。對于違反相關規定的,將給予責任主體警告或3萬元以下、1萬元以上不等的罰款,這樣的懲罰力度對于財大氣粗的廠家與經銷商集團來說,力度并不算嚴厲。
然而,業內人士說,一方面,新辦法讓歸屬市場的還給市場,相比以前是較大的進步;另一方面,我們不能對新辦法要求太高,不能依靠一個《辦法》就能夠包治百病,萬事大吉。
仍需相關部門嚴格監督落地
不過,亦有分析指出,作為全球最大的汽車市場與國家,在多年的高速發展當中,中國的汽車市場試圖尋求的這個新的、更合理的行業政策,這種努力還是應該肯定的。新政更多的是要引導出一個更創新、更符合互聯網時代、更健康的汽車生態環境。
事實上,隨著新政的頒布,一些大經銷商集團和互聯網企業已經開始布局。比如龐大集團和國美汽車,利用線上線下雙渠道的蘇寧易購首家汽車超市也將在南京開業。除此之外,阿里巴巴、京東等電商平臺也必將快速擴張汽車業務。可以預見的是,新《辦法》正式實施后,一旦車源渠道不再被壟斷,汽車流通市場必將更加開放。
業內人士認為,品牌授權松綁之后,未來汽車品牌將產生以下分化:一流品牌繼續保持4S店經營模式,二流品牌或走向一店多品牌的經營模式,而那些反應慢、盈利能力差的品牌將走進汽車大賣場和汽車超市。或許,《辦法》實施的真正目的并非是要去拉動多少的汽車銷量,而是通過這一政策向市場以及消費者傳遞這樣一個信號,網絡平臺一體化購車是可行的。與其說是一次新政的出臺,倒不如說這是一次對汽車行業變換商業模式的一次試水。
車企在此背景下必須做出改變,構筑新的銷售體系,變化近在眼前,市場開放也在逐漸進行。同時,前汽車銷售、售后環節利益糾葛極深,所以新政想在更大范圍及更深層面影響市場還需等待時間推移與政策法規的進一步修訂與細化。
第十八條也明確表示,供應商、經銷商應當建立健全消費者投訴制度,明確受理消費者投訴的具體部門和人員,并向消費者明示投訴渠道。其實新《辦法》能否真正落實,不只需要供應商、經銷商之間的自愿、還能需要商務主管部門落實新政采取的措施,以及消費者們的維權意識。
確實,新政的實施,不可能一下落實到位,可能還有各種坑在等著大家。但是對于經銷商和消費者來說,有革新,或就是利大于弊。對于新政具體實施情況,我們還需靜待觀察。